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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属于: 根据最高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提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
      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 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要约承诺格式合同要约邀请合同形式订立纠纷合同订立的程序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要签订一些民间借贷合同,我们想要更保险就可以去进行合同公证,那怎么办理公证呢?接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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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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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署名与真实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基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并署名的信赖,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往往不苛求借款人向其出示身份证,借款人往往也不主动向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可能存在借款人出具的借条署名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等到借款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才发现借款人出具借条上的署名及身份...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 2.借贷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通常出借人只要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即可认定为营利,并不以收取高利息作为营利认定的条...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 ...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

    二、法定变更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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