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有些特定情况下,侵犯我国公民或者公司法人的合法权益,有很多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当中,会要求除了要赔偿直接损失以外,还应该赔偿间接损失的。所谓的间接损失,无疑也就是因为名誉等各方面受到影响而导致的财产损失。那么,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中间接损失不给予赔偿,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的国家赔偿法当中并没有对间接损失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等这一部分是不包括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相关行政单位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至于间接损失的问题,也许国家会在未来通过立法进行规范。不过目前申请国家赔偿,并不能要求赔偿间接损失。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


·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无法办理好离婚手续,则主张离婚的一方要发起诉讼了,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程序开展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起诉离婚开庭...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遭受家暴如何处理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遭受家暴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伤害,包括人身上的伤害与精神上的伤害。而另一方面,很多家暴的受害人在遇到家暴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遇到家暴该怎么办才好。 一、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


·前夫想抢回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如果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就只有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条件相差不大,法院一般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由男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前夫想抢回女儿抚养权怎么办呢?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
      一、个人怎么写离婚辩护材料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


·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在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要是当事人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这样是否可行呢?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1、如果协商...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该怎么办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满足标准,那也是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要是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该怎么办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