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法律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综上所述,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分割的纠纷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纠纷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法律对于这样的问题针对对孩子有利的方面进行判决,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所要抚养费,另一方也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比例支付孩子抚养费。

·2023夫妻共同财产包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哪些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tjlytel}}> 1、通常,有准夫妻会在...


·继承开始,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视为接受继承
      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了还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因为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吗?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n...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前者的情况居多,我们就以的一种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


·婚姻期间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了父母对于子女是有抚养的义务的。在子女成年之前,父母必须履行相关的义务。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在婚姻期间,一方可能会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导致子女的生活困难。那么,婚姻期间拒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可...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请求在一审的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有很多原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