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政府征收民众土地的,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征地,此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要是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呢?不少人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却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因此,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
政府此做法是违法无效的。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
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按理说政府征地的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不然就会对被征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要是强行征地的话,那么被征地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救济自己的利益。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 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 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 ...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为将会给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进行补偿,那么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为...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销售出去的话,要将和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这样做对于消费者是有不少好处的。通过查询备案信息,消费者可以避免遇到一房两卖的情况。那么,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了某些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地价。但当政府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土地出让金返还的问题,那么土地出让金是怎么返还的呢?返还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整理了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和形式的一些内容。...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 ...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我国的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
      我国的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土地是公民不能够卖买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如果可以卖买的话还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卖买的话是否需要通知土地的所有者也是就是国家或者是集体,经过审核后再进行买卖,我们为您解答。 ...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广大租房民众的利益,但是一项政策的推广显然不能仅仅看到这些好处,租房同权可能会带来的弊端同样不少。 一、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 近日,住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不过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用于修建住宅。所有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对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享有所有权。因此,去世之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国家建设。所以,为了国家的发展会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但是这一过程就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占用。不过,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根据人民所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国家为了补偿工作的进行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国...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