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2、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2、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3、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4、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1)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2)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3)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对于已经获得了驾驶证的公民来说,遵守交通规则是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若驾驶员已经是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那么该驾驶员不能因为想要逃避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等的责任,就选择逃逸。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对于行人来说,在没有违章的条件下,如果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呢?此时对方撞车不肯赔钱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车撞了...


·交通事故认定无责是否也要赔偿
      在交通事故做出赔偿之前,一般需要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当事人根据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来实际划分事故的赔偿比例。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认定无责的话,是否还需要做出赔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其中,醉酒驾车的情节更严重,处罚也更严厉,交管人员在道路执法查处酒驾行为时,有时会遇到驾驶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情况,有的人认为同样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为啥我是醉驾而另一个人是酒驾,那么,酒精含量达到多少数醉驾? ...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相比汽车来说体型小且灵活性很强而使得驾驶者很容易就无视交规的限制而在道路上随意穿梭,甚至会在道路上来往的车流中逆向行驶而导致了很严重的车祸,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也需要受到交通法律的处罚。那么,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罚款根...


·房屋买卖合同无真实交易会无效么,什么是无效购房合同
      购买房屋时我们需要签订相关的合约协议,但是可能在签订后会因为一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无法购买房屋或者房屋出现问题,这时候合同协议就处于很尴尬的地位,合约已经签了但是出现问题。当然其中还会包含卖家信息没有完全给予的情况,那房屋买卖合同无真实交易会无效么?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社会上很多人买不起小轿车就骑摩托车,但是大多数人的摩托车都是
      社会上很多人买不起小轿车就骑摩托车,但是大多数人的摩托车都是自学成才的。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他们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出了事应对能力很低,这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最近就有很多摩托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出现。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


·人员发生车祸后误工怎么计算?
      人员发生车祸后误工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