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信用证。
二、安排运输和保险
(一)安排运输
按FOB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进口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工作。租船订舱事宜可委托进出口贸易运输公司办理,也可直接向远洋运输公司或其它运输机构办理。
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派船通知中一般包括船名、船籍、船舶吃水深度、装载重量、到达港口、预计到达日期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些信息对于出口方及时做好交付准备是很有帮助的。
(二)保险
按FOB术语签订的进口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由进口方办理的。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方式,办理“预约保险”的手续。
三、审单和付汇
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托收或汇付方式,由进口公司负责对货物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如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则由开证银行和进口公司共同对货物单据进行审核。通常由开证银行对单据进行初审,进口公司进行复审。在单据符合信用证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开证银行或进口公司审核国外单据,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由开证银行立即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处理。一般来说,处理“不符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拒绝接受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
2、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3、货到经检验后付款。
4、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5、更正单据后付款。
6、放弃该不符点,进口方按单证相符对外付款。
四、报关、验收和提交货物
(一)报关
进口报关是指进口人按国家海关法令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验收的行为,也称进口通关。
1、报关的程序。
2、报关的期限。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3、预申报的应用。
(二)报验
报验的时间一般在海关放行提货前后。
报验的地点。进口报验地点一般应为检验地点。
——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时已发现残损或有异状的商品、大宗散装、易腐烂变质商品及合同规定在卸货地(港)检验的商品,应在卸货口岸申请检验。
——属于机械、仪器、成套设备以及金属材料类商品,一般可在使用地点结合安装使用进行检验。采用集装箱运输情况下,要求在拆箱地点进行检验。
对列入《种类表》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进口公司或代理托运部门应凭“进口货物通知书”或其它有关证件,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经商检机构审核、登记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交申请人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据以审核放行。
办理进口商品登记后,收货单位应尽快向商检机构正式办理进口商品报验手续。申请报验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三)办理拨交货物
五、进口索赔
进口索赔一般是指货物自出口方交到进口方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天灾或其它种种原因,使进口方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货物有其它损害,进口方依责任归属,向有关方面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
(一)索赔对象
1、卖方。
(1)货物的品质、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
(2)交货数量不足,重量短少。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包装不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货物残损。
(5)凭样成交的商品,所交商品与成交样品不符。
(6)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或不交货等。
2、承运人。
(1)因短卸、误卸造成货物短少。
(2)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
(3)托运货物由于承运人配载不当、积载不良或装卸作业粗疏造成货物损毁。
(4)船舶不具适航条件,设备不良造成所装货物损毁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应毫不迟延地将损害事实用书面通知承运人,让承运人了解货物灭失或残损、短缺的实际状况,以便确定其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货运途中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导致的损失。
(二)进口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准确判定货损原因和索赔对象。
2、注意收集与保留旁证材料。
3、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装箱单、提单副本。
——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
4、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索赔金额,应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所以具体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款和利润外,还应包括其它有关费用,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费、利息等。
5、严格把握索赔期限。进口索赔要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货港(地)全部卸离海轮(车辆、飞机)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向承运人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地(港)交货后一年之内为有效。
向出口方提出索赔的期限,分法定索赔期限与约定索赔期限两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了解更多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知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公司谋取更大的福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联系网站的律师,为你解惑。
·合同纠纷的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
·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换言之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
·合同诈骗一般判刑几年2023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
·只签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职员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存在着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署了试用期合同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签了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解释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未签合同主动离职的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专业分包合同用备案吗
用备案,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分包的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使双方明确了应为对方尽的义务,对合同双方都有很好的约束性。但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