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一、分配对象: 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拆迁的待安置户。

二、分配原则: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

1、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2.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优先考虑。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三、分配安置房程序: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其他事项: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

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没有遗嘱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这样也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夫妻...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房屋所有权那有人知道房屋他项权利是什么嘛?简单的讲房屋他项权利包含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典权要签订典契,约定赎回时间如果超多约定时间不赎回的就会改典为买。抵押权常见的的是抵押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具体怎样办理,就由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申请...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 一、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按照《城市房屋...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