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般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

违法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2、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4、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5、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6、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为什么会禁止焚烧秸秆?1、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2、引发火灾。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麦田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3、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4、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危害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焚烧秸秆不仅会破坏土壤的肥力,且焚烧时还会有大量的污染物,这对环境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若是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还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所以农民虽然对秸秆有所有权,但是却不能随意处置。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的案由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的案由有哪些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有效吗?一般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我们更关注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及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属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而犯罪主观方面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能会...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一、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质保条款,一般有以下条款: 一、保修: 本公司凭随货附上保修单据或直接贴于设备背面上的保修贴纸,提供一年的全免保修服务. 1.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债务人暂时无百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度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2、失去...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应该怎么办?民间借贷是当下比较方便的一种资金周转的方式,它相对于银行的借款更加灵活方便,同时其借贷利息也比银行要高,这样的借贷方式主要是用于短期的周转资金,但是这样的方式最大的危机就是借钱者不还钱进而导致民事纠纷,出借方会因为没有相对的抵押而导致资金无法追回而造...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