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二、试用期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有影响吗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无影响,但是因违法犯罪被辞退的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还在试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可以随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之一才可以。而试用期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影响的,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以前不是严重违反劳动法或者是触犯国家法律。


·劳动合同可以顺延一个月吗
      视情况而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这种情况可以顺延一个月。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反之,不能顺延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则需要承包给一些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一、项目...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想要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那么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您可以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不可以; 1、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到别家公司上班是必须要经过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同意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单位可以代扣哪些费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即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 在建设中工程质量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努力的方向,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的影响非常广泛,也是会对很多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上海。因此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工程质量的鉴定的流程,以及鉴定内容。那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