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计算抚养费,会根据当地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而以上条件同样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情况较为困难的父母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低抚养费,也会更具条件优越的父母一方,提高抚养费。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遇到其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留下的财物进行抵扣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的形式一般都是按月供给,如果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清。二、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离婚约定,净身出户的,不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没有约定的,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另外一方愿意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或者双方都放弃抚养孩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有无不良嗜好等综合因素考量,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另一方根据收入情况支付抚养费。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 2、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


·一、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范围是什么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范围是什么如今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不少人受害者都能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受害人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下面由网的我们来为您逐个解答。一、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反家庭暴力...


·一、兄弟姐妹之间抚养义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兄弟姐妹之间抚养义务是否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兄、姐对于弟...


·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就我国实际情况来说,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中,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瓶颈性质的难题。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 一、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