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在某个时候,有些人也许可能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免受其它的损失,保障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很多人就不明白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导致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只能任人家宰割。的律师就对此问题做出了阐述,请阅读。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一、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所以老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从这一点出发,拿出证据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比如孩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性格,生活习惯的非常了解。同时孩子对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愿意生活在一起。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有否传染病等)。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没有多大关系。诸如你上述所说情况,有些不属于法律上变更条件,有些如孩子母亲的性格等又举证困难,所以,你应多从经济条件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诸如开具你的收入证明,并提供对抚养能力不足的材料等。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具体有下列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面的阐述,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对此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但是任何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很容易的,它会有很多的步骤或者是流程。上面的说法也只是说到了一些皮毛,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还需要具体的分析和处理,单靠文字说明不能够帮你彻底的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寻找一些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自己的从业经验,对你的问题做出更好的判断和解决,相信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当事人也会特别满意。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不少人会以一些理由来减少相关的抚养费用的支付,那么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


·周末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吗?
      周末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吗?不办理,民政局双休日不上班,但有值班的。政府单位都是执行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时间,虽然这些政府部门在休息期间都有值班人员值班,但是值班人员只是处理重要和突发事件,并不受理日常业务。如果遇到法定假日调休,工作人员正好是周末上班,除此之外,民政局周末不办...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虽然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都是因为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是经常出现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情况。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而一方又很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相比之下,大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都是会选择协议方式。但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协议离婚的。那究竟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虽然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的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此时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而走上诉讼离婚道路的,则必须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关于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具体是进行了怎样的限制,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规定有:1...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 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


·盐城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而耽误孩子的成长。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标准。那盐城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子女...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