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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不理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不理人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还不理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不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任何人在借钱之后都是需要按照约定还钱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债务人都会按照约定还钱,若是遇到对方不还钱还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在收集诸如欠条等证据之后,直接向债务人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处理此债务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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