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手续是怎样的?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其实国家公检法机关现在的办案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所以刑事赔偿案件相对来说也很少见,事实上,刑事赔偿跟国家赔偿没有什么区别的,刑事赔偿就是国家赔偿。公检法机关的财政都来源于国家。


·离婚时有约定能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有约定也能能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 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


·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重心,当父母分开之后孩子归属于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这一方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强制探视子女的一些情况吧。 一、对强制探视的规定 《婚姻法》第48条规定...


·实际中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的话,那此时需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婚姻这件容器,是留给自己去感受的。别人眼...


·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在我国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之一,起到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而计划生育中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违反者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有人就会问了,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以供您参考。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


·离婚后继父母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建立的,如果此时继子女尚小的话,其实作为继父母而是一道在抚养继子女的,也就是说此时双方之间是建立了抚养关系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之间离婚了,那此时继父母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来了解吧。 一、离婚后继父...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一、没退彩礼钱又和别人结婚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没退彩礼钱又和别人结婚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共同生活的彩礼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在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夫妻有约定的...


·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即使男女侥幸办理了结婚证,但这也不是代表他们的婚姻就一定是有效的。实践中,大量存在无效的婚姻,这都是因为一些具体的情形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那究竟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一般在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婚姻法中有所体现,穿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