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怎样走社保工伤赔偿程序,这一直以来是广大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却不知道找谁说理是一件麻烦事,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社保工伤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复查、工伤认定复议等程序。

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成的。每一阶段有每一阶段的任务,千万不能混淆。

一、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未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条件:

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

3、时间未超过15日的。 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四、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五、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

1、 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2、时间超过一年; 单位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六、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条件:

1、 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 对鉴定结论不服;

3、 时间在15日内。 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七、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条件:

1、 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未超过60日。

看完上文您应该了解社保工伤赔偿程序了吧。只要有相关鉴定,找到有关部门就能解决。其实只要了解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社保工伤赔偿这件事并不难解决,也不会无处说理。只要您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法律必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了解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以寻求帮助。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入职之前与用人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您所比较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另外一种相似的法律关系,那就是雇佣关系,它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那么,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劳动者受伤后,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呢?对于申报工伤认定的主体来说,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的描述。 一、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退休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规定的话。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


·一、劳务工意外摔伤误工费怎样赔偿?
      一、劳务工意外摔伤误工费怎样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相关...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 2011年1月1日期...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一、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规定,包括以下6种情形: 1、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 2、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3、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4、单位裁员。 5、单位违法解除。 6、双方...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