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房屋征收决定;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证明;

(3)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4) 征地方案;

(5)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6)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8)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时需要收集的证据

此类证据比较弹性化。即: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拆迁方很可能会与征收拆迁方发生纠纷,进而产生一些过激行为。如:征收拆迁方强行拆迁或者暴力拆迁,这时候被征收拆迁人的当事人一定要拍照、录像并保存好,再者当事人可能遭遇不法侵害,此时当事人会报警,对于报警的时的通话和警方是否及时出警、出警后如何解决都要留有相关的录音、录像和视频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录音、录像等是可以作为庭审证据的。这一类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征收拆迁当事人尤为重要。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如何?简单来...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处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处理?出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考虑,很多国家都会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理,这是国际通例,即使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也不例外。那么,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该如何处理?请继续往下看。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等等。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迁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经常听到的是房地产商需要五证齐全了才可以,其中一个证就是土地使用证,这个是政府对土地使用的允许的一种权利的证明。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证八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共设施正在被建设,因此,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关于征地拆迁,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了,这与被拆迁者的切身利益相关。那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征地补偿新标准汝州在补偿中包括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汝州在补偿中包括什么?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城市是否能够得到好的发展与城市的建设有关。而为了城市能够更多的建设往往都会拆除旧建,在原有的土地上进行重建,而这时不能避免的就是对土地持有者的补偿,但是关于补偿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标准,其中征地补偿新标准汝州在补偿中包括什么...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借款合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为标准和原则。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有,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第一就...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