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2、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所需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三、劳动仲裁争议的提出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劳动仲裁制度最开始在中国适用的时候,案件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是随着大家法治意识的增强,数量也是在不断增加。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
      前几年,一到年底就时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机械、施工等行业的一般体力劳动,辛苦了一年,本想拿钱回家过个好年,但一旦遇到不良企业或商家就变成了泡影,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一般情况下拖欠农...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涉及到施工人员多、工序复杂、工期长,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话,就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严重者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很多种,各自有不同的划分依据,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学习了解下。 一、工...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的结果不一定都会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作为当事人也是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看一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明确...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兴修公路,导致地面水减少,也不利于地下水的收集,故而我国南方地区,各地都兴修水利,蓄积水资源。若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会导致人员伤亡,为了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水利工...


·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协保人员和我们了解的协警有一定的关联,在某些方面协保人员和协警拥有一样的法律地位。但是您较为关心的就是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因为承认协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协保人员就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协保人员...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其中对于分项工程的质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装饰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


·员工双休日出差属于加班吗
      法律虽然允许单位安排员工在双休日加班,但加班就应当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员工双休日出差属于加班吗?实践中有不少单位安排员工出差都会给员工出差补贴,不过,如果员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那么单位给的出差补贴能代替加班工资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员工双休日...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设定,是为了约束好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行为的一部法律,但是,它也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