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一、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工程的项目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事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了解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为将会给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进行补偿,那么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为...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 、县(市)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县(市)财政部门应...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对土地没有使用的时候就会将土地出让给一些土地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符合相应的用地计划,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为你解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各地政府在许多地方都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为了使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当然在征地拆迁这一方面,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国家在这一方法在逐步完善之中,那么,在南京,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
·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那么针对其中的立案管辖,您知道具体的管辖地是哪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在哪里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都有转手之意。但是实际上,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两者之间的对象不一样,所需要签订的合同以及需要的程序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去办...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市发展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