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相关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按揭房属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记一方,需要补偿婚后一起还贷的另一方,这对另一方是一种保护补偿措施。如,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向专业的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再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虽然保护了双方的利益,维护了公平,但是还是会让夫妻双方陷入不满。未得到房子的另一方更是心有不甘。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协商道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变更房产登记,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二、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即双方在热恋时选择贷款购房结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房产登记最好登记上男女双方的名字。三、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贷款房归谁?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一方需要抚养子女的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贷款房其实就是没有全款购买的房产,此时涉及到首付是谁给的,婚后由谁还贷的问题,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夫妻在离婚时就贷款房的分割处理都是不同的。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
      如今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势必会有一方购房者的利益会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在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 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如今社会城市的雾霾越来越严重,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有条件的人都会选择去农村生活。所有农村房屋买卖也逐渐火爆起来。农村房屋买卖也是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一、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 在众多贷款资产的情况下,房产质押贷款更显优质,不仅因为其回报高、安全稳定,还因其有着背后政策的扶持。房产抵押贷面对众多的有房一族,受众面积大,且好定位。房产抵押贷款首先要对借款人进行背景调查,包括资信审核及评估,后要以房产做...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省心省力。但购房者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中介费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 房地产中介...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的过户必须在提前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然后再向有关的部门提出这样的一种过户的请求,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字,那是否意味着写了谁的名字,房产就是属于谁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后贷款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在一般情况下,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一、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