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符合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 “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

(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依据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用人单位适用前述情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立即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在法定医疗期届满后;二是变更工作岗位时应具有合理性,即新岗位与原岗位相比,对劳动者的要求更低、更为轻松 (如劳动强度减轻)。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工作岗位的,须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相关证据包括:

(1)劳动者本人知晓原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内容;

(2)考核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标准;

(3)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考核过程,如劳动者的哪些行为与岗位要求不符。若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证据对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这一举动予以支撑,将会在后续的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劳动者因工负伤,构成五级、六级伤残的

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变更。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违反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


·在东莞道滘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
      在东莞道滘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而要是公司不小心裁掉了这部分员工的话,则员工就是可以向单位索赔的。那么实践中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


·克扣工资责任有哪些,克扣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克扣工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反过来,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估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是不清楚的,以至于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劳动者解除劳动...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经济因此也大大提升了,各个行业发展成长的也很快。水利水电工程也成为了随处可见的行业,这方面行业发展在技术也是有很大的进步。跟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的问题十分重要,假如存在质量问题不单止影响总体收益还涉及到安全问题,所以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特别需要着重处理。...


·五一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算几天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公休,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二、年五一劳...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所受的损失。然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此,广州市政府也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国家关于租售同权的政策要求,在租房人的入户、子女入学教育、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等方面均制定了新的规定,那么,广州市实行租售同权后果是怎样的呢? 1、租房也可就...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工资福利劳动假期辞退解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23
      很多人都不知道《刑法》中对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受贿也是做出了相应的罪名规定,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刑法中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很多人习惯性的称之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那我国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如何处罚的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生活中,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而受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制定劳动法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赔偿标准,不同程度的工伤所要求补偿的费用有不同的标准,因此本文以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为具体例子说明,并对工伤赔偿标准作部分相关延伸,请您往下阅读。 一、因工伤而脑震荡能评几级伤残? 1、...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