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二、公证遗嘱的手续是什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准备材料: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三、遗嘱执行过程是什么?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在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认为私自定义遗嘱的行为在某些状况之下是不成立的,这也是有可能的。比如说如果订立遗嘱的人是受到他人的强迫威胁之下的,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自然是无效,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符合遗嘱的条件的是有效的。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1、可以报警,因为重婚的行为可能触犯刑事上的重婚罪。所以你可以让警察来调查。2、重婚罪即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提起公诉。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人民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会配合侦查,也是不需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最近不少人都在来电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分居离婚是当下不少人选择的一种方式,但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离婚。那到底分居两年的真的就可以离婚成功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对于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


·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离婚官司诉讼费大约是多少?
      离婚说是大事也行,说是小事也可,处理得好的,双方今后关系都不至于达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处理不好的,那可一辈子都是仇人。离婚不但涉及双方婚姻感情的割裂,也涉及到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麻烦的,那么,离婚官司诉讼费大约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一、离婚律师收费...


·天津离婚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有些夫妻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上相互纠结、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合意,只能上诉至法院进行判决,但还有的夫妻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后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那么,天津离婚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呢? 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可以特别授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也就是说,...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


·刑事拘留被批捕家属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一、刑事拘留被批捕家属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