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写离婚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 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 在书写起诉状诉讼请求部分时,一定要将请求写得确切和清楚。

5、 在书写起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更要注意,不要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啰里啰唆,恨不得到把家里发生的事儿,把满腹委屈全部写在诉状上,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法官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你的“苦难史”,法官也不感兴趣。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式及双方争议焦点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适得其反。

6、从诉讼策略考虑,不要把你的全部想法和盘托出,使对方完全知晓你的意图,不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

7、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8、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二、原告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黄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 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当代社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很多人在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纷纷向法院起诉离婚,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所参考的材料有很多,离婚起诉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而作为当事人,如果要起诉离婚,首先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书写离婚起诉书,最重要的是起诉书要真实,让法官在看到离婚起诉状时,能真切的感受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样离婚的胜算就会大很多。

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并不代表最终就一定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因为这个时候还有诉讼离婚的方式可供选择。当然诉讼离婚下也要求满足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最终才有可能离婚成功。而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给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是一式三份。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


·离婚后的抚养权义务有谁承担
      离婚后的抚养权义务有谁承担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离婚案件如无法定的离婚理由,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后,原告于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可能是你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的不够充分。如果没有新情况,想再起诉必须等这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离婚后抚养用什么方式支付
      离婚后抚养用什么方式支付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婚,在办理手续的时候肯定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耽误的时间比协议离婚的要长的多。毕竟此时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法院方面可能就会有多次开庭。那究竟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


·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现实中,有的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生下了子女,而这样的子女虽然会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但其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是需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一般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婚生子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更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法律上并未规定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