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必须是具有签约资格的当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其内容应当具备法定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被确认为无效。二、无效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三)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四)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五)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我国法律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要求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需要签订,并且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也明确了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当然,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上述情形,否则就会导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是一大难点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北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试用期期限可以任意延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对于最高试用期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的固定,劳动者在试...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园林绿化可以给城市增添美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现如今,园林绿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个必备项目,有些园林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二)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工地死亡事故赔偿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生死亡事故之后计算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统筹地区的标准计算。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是什么?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是什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的规定,可以使双方有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有利于建立较稳固的。我国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


·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您都知道,进行工作时可能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人受伤。除工人酗酒导致受伤等类似情况外,一般都要列入工伤。由于工伤鉴定牵扯到工伤赔偿,受害者和赔偿者都会认真仔细的进行鉴定。那么,在此我们以肋骨工伤为例,向您说明一下,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一、什么是工伤评级? 工伤...


·员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员工医疗欺瞒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那该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无效的劳动合同会给劳动双方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即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想买房但是却没有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全款,也就是全款购房。而要是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话,也并非不可以,但由于没有工作相对而言可能就不是那么的方便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找到合适的人为自己按揭买房提供担保,那么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