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一)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二)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想要辞退职工除了要符合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外,还需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辞退职工,用人单位必须告知职工正当理由,不得无理解雇,同时解雇职工需要提前通知,并且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工资赔偿,其手续过程必须要符合劳动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文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说明了单位辞退劳动者应该满足的三类条件,其次引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最后说明了辞退员工应给予的补偿标准。通过以上的说明,明确了员工解除合同的条件、法规、补偿等内容。如果对此仍然不是很清楚,可以咨询法律人士。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如一年或更长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2023年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说我国几乎所有的六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一天中都会在学校里呆着,学校是我国青少年的聚集地。那么,学校的建设自然也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学校的工程一旦出了事情,威胁的是青少年的未来,也同样就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学校的建设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工程...


·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如果双方产生劳动纠纷,会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解决双方的争议。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些员工在入职之后可能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补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实践中,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呢?而要是单位想要辞退怀孕女职工,此时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


·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需要掌握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需要掌握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关键要有余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