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法律上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

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债权人。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夫妻这方面要提供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从而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二、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务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除了前面介绍的当事人离婚以外,配偶死亡的,生存一方也仍然要对此前夫妻共同债务继续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例规定,房贷是属于夫妻的合同债务。其实对于共同债务可以这样理解,如夫妻之间共同购买的房子,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而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同样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呢?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时房子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有非常明确的...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由此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呢?请看由我们为我们带来的解答。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小孩归谁、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那么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一方面,...


·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需要办理备案登记,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开发商一房多卖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但现实中,有的人由于不是很了解,因此就忽略了这一步,那此时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该怎么做才能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一...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


·法律规定租房产生哪些纠纷
      租房产生哪些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 因此,由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这种附带的经济价值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


·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我们都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主要的依据为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真的离婚了,夫妻仍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决定子女跟着哪一方生活时,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在离婚时也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这就出现了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今天由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意味着要结束原本的婚姻关系,此时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协商安排。房产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因此也是要进行分割的。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


·结婚房子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吗?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结婚房子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配方式: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