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书的特征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书的特征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变更,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关键在于变更协议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为基础)。
二、建房工程变更合同的特征
1、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具有“同一性”。如果合同的要素内容发生变化,即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化,导致合同关系失去同一性,则构成合同的根本性变更,称为合同的更新。何为重要部分,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和一般交易观念加以确定,如合同标的的改变,履行数量或价款的巨大变化,合同性质的变化等,都是合同的更新而非合同的变更。
3、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变更有两种:
①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即约定的变更;
②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即法定的变更。我国《合同法》第五章所规定的合同变更实际上就是约定的变更。
第四 ,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三、程序规定
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
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
2、变更合同的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变更解除的电报、图表、书信等也应作为资料保管)。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书特征和程序规定。所以,在原合同还未开始履行或者履行未完成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不能在原合同上涂改,要重新印一份新合同,且双方当事人不能轻易更改。如果在双方协商后需要更改,可以请律师介入维权。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员工有五险的工伤赔偿,可以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一、一般来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通过监理部门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决不可投入运营。而在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中最重要的缓解莫过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这主要是因为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只要有一分项工程不合格该质量评定工作就无法继续开展。那么分项工程质量...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如果有,那么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暂...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三份的,一般单位可能会做一式两份,一份由劳动部门备案,另外两份是人手一份,因此单位会保留一份。但是没有关系,合同解除后,原合同效力即作废,由社保部门登记备案,不影响未来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