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意外事故造成损伤,但是关于损伤的程度如何界定的问题,也许您都以为是按照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来进行的划分,其实工伤分为劳动部门鉴定和司法鉴定,两个机构所用的鉴定标准也并不同,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关于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解析。

一、关于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标准

我国目前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使用的是2014年1月1日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的出台解决了之前可能因司法鉴定标准不统一、不完善带来的一些定案不准问题。

二、工伤司法鉴定标准解析

有关损伤,学界一直存在误解,认为旧的鉴定标准仅强调了外力所致的机械性损伤,如击打、切割等致伤方式所造成的肢体残缺、脏器损伤,不够全面。实际对于一些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最终仍通过烧灼伤、肢体残缺、肝肾功能损害等形式表现出损伤程度,在现有条款中可以找到参照的标准。因此,新的标准仍直接概括为各种原因导致的损伤。

旧标准使用时,由于重伤和轻伤之间有时界限模糊,司法实践中,鉴定人不得不加上偏轻偏重的字眼。在审判工作中,对法官量刑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而新的损伤标准,正是借荐了这种做法,将损伤程度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级标准,各级之间达到上下限存在衔接,普通皮肉痛苦不列入损伤评定范围,法大常林教授将此精辟地总结为形成三等(重、轻、轻微)六级(重一、二、轻一、二、轻微、皮肉痛苦)格局。分级的细化既便于鉴定人操作,又对量刑规范化起到促进作用。

如鼻骨骨折,除鼻骨粉碎性骨折外,新的标准仅评定为轻微伤,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或鼻中隔骨折,以及双侧鼻骨骨折等情形构成轻伤二级;旧标准可定为轻伤的外伤性鼓膜穿孔仅定为轻微伤,六周穿孔不能自行愈合才可构成轻伤二级。肋骨骨折单根无论是否伴移位,均构成轻微伤;两根才可构成轻伤二级,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如对伤病共存的情形强调,本次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重伤可鉴定为轻伤,轻伤可鉴定为轻微伤。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医疗因素排除原则:不因及时就医减轻损伤程度评定,而有医疗损害因素介入不得加重原发损伤程度的评定。

例外性原则:反应性精神病、癔症等,均为内源性疾病,不宜鉴定损伤程度。原发性损伤及衍生情况为主原则:如“伤后因其他原因死亡的个体,其生前损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款综合鉴定。”“移植器官损伤参照相应条款综合鉴定”。……器官离断(包括牙齿脱落),经再植、再造手术成功的,按损伤当时情形鉴定损伤程度。

三、工伤司法鉴定标准的意义

新损伤标准的内容与现有道路交通标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紧密结合,为与以后《人体损伤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出台后的衔接做好准备。减缓损伤程度与伤残等级评定不平行的状况。

通过对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解析我们发现工伤司法鉴定通过将损伤程度划分为五级分类使工伤在鉴定中更加科学、合理化,使医学与鉴定完美的融合,既不失医学的客观真实,也保证了司法的严谨和公正。如果需要用到司法鉴定,而对鉴定的申请及流程又不熟悉,请找律师给您一个正确的指导方向。

·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们知道,员工与公司之间是有合同的关系,这是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但是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员工的工资不发,员工可以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合法仲裁,来维护个人权益,具体的我们看下文。 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劳动合...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最值得保障的一个环节。如果房地产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责任事故。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尽量保证工程的质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科学管理,建...


·在审理劳务欠款纠纷中可以查封工程质保金吗
      在审理劳务欠款纠纷中可以查封工程质保金吗 一、工程质保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


·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得到保障,也会约定劳动期限。在劳动期限届满后,若任何一方后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维持现状的,表明已经确立事实劳动关系,此时,若一方与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


·一、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拘役缓刑能出去打工吗?
      拘役缓刑能出去打工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1、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道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更不知道辞职后的劳动关系怎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本经常被您忽略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离职情况...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建筑。建筑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自身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家在对一些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对验收的内容,是有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计件工资制下有没有加班费
      工作中,虽然大部分的劳动者是标准工时制,但也有个别的是适用计件工资制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完成了一件产品,那么就拿一件产品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上班时间相对来讲就比较随意了,那在计件工资制下是否存在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