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话,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那么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影响法院对于民事问题的判决。其实破产清算和执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并没有任何可以影响的地方。破产清算和民事执行两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所以只要认清两者的途径不同,以及两者的意义不同,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以及重合的地方,就可以判断破产清算是否影响执行。破产清算有两种进行的方式,第一种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资产评估机制来确定可以变现的价值。第二种是随着我国的制度不断完善,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就可以对历史成本进行调整,从而估计出变现价值。上面所说的第二种会计制度,由于他颁布的时间较晚,很多的新企业还没有采用,所以清算的相关部门在接管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的时候,首先要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准备,对于上文所提到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一定量的调整,但是如果不可以进行新会计制,独进行调整的话,也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有多少,也就是两种方法可以同时使用,当然先试用第二种方法。在民事执行当中有几个基本原则,这几个基本原则就决定了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是没有什么相关之处的。原则可以分为执行合法原则,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执行适度原则和执行穷尽原则这几个原则,就可以使不同的政策和判断之间不出现矛盾与冲突。关于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也可以直接得出二者不会相互影响的结论,因为如果申请破产的话,债务人已经没有任何的清偿能力了,根本就不可能对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所以要以破产的方式对于债权人进行公平有序的情场,但是在影视执行程序,高中债务与通常依然具有清偿能力,所以不需要强制执行,也不需要通过破产的方式进行执行,二者是不能够同时进行的,先试用你是执行,如果不行的话,在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对全体债权人利益的保全,企业申请破产之后破产变现的价格要对所有的债权人进行偿还,而后者的民事执行是不针对于所有债权人的是针对于个别的债权人的,所以对于对象来讲,二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二者永远不会同时履行。也不会进行任何的影响。二者的性质,适用对象以及是用的情况都不同,所以破产清算是不会影响执行的。一般事项进行民事执行,如果在山穷水尽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不需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 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 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 社会上因为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农民工来讲,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最后还被拖欠工资,我们的法律法规对此有没有相关的规定,遇到这类事情我们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农民工想要尽快拿到钱有没有好的办法呢。 一、破产清算没钱...


·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当今社会国际化的不断提高,有不少的朋友也有去发达国家开公司赚钱的念头,这也侧面反映了中国经济实力日渐强大。但是做生意是有风险的,尤其还是在外国做生意。那么假设真的不幸在外国开设的公司倒闭了,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破...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


·宣布破产工资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在破产清偿前会优先清偿工人的工资,否则法院是不予通过破产申请的。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人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第二顺序人是一般保险、税收。第三顺序人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一、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