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借款纠纷起诉流程

生活中,我们不管多少都会遇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困难,再遇到这些困难时我们不免需要向朋友亲戚,甚至是银行借钱,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就需要我们在借钱的同时遵守承诺,到了还款日期要按时把钱还上。但是生活中不免有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我不还,别人也不好意思要的心理,就是不还钱,这样长时间下去,借主的内心肯定就受不了。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我们经常看到的借款纠纷。那么出现这种及其恶劣的情况,必须要像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那要怎么办呢?借钱是因为情况具体,而借出去钱的人也一定是朋友,这种起诉方式进行催债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那么这个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首先我们要像法院提出申诉,但是在这个申诉之前,我们必须找到当时借钱当事人留下的书面借条,能证明他确实是因为借了钱不还的,如果当时没有留下书面的借条或者是相关的证据的话,一定要找到相关的证人,能证明这是事实依据,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毕竟法院也不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消磨。做完这一点就可以提交诉状申请立案了,当这个事情作为一个案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之后,这个起诉才刚刚开始。向法院提交了诉状申请之后就静静的等待法院下发的受理通知,等这个通知下来之后就可以去收集资料和证据了。但是在这期间有一点尤为重要,就是出借人要随时留意借款人的行踪,如果此时借款人消失了或者是失踪了,由于某种原因借款人脱离了你的视线,那么对接下来的环节特别不利。当我们收集好证据和当时借款人的借贷凭证之后,法院就会进行案件的受理。这时需要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换找到的有力证据,这个主要是让双方明白确有此事,并且证据确凿。我们国家人人平等,所以这时借款人可以写一份为自己申辩的答辩书,这个答辩书上要写明自己的苦衷,尽量为自己减少后期的赔偿和损失,这个答辨书将交到为借款人辩护的法官手里。此时出借人应该多找一些材料,发现的蛛丝马迹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说明和阐述。当完成这一步之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受理,法院将召集出借人和借款人一起出庭,如果有人证的也将认证带到现场,方便指证和答辩,答辩环节有借款人和出借人自由发言,阐述自己的想法和理由,此时借款人也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做一定的辩护和解释。当双方为自己的行为讲清理由和缘由时,法院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说辞来宣布受理的结果。受理结果下来之后将立即执行。此时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按照法院的受理结果来进行后续事情的处理。虽然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如果严重的话将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建议大家诚实守信。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几天放款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几天放款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一、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应当根据真实的借款用途来进行书写,比如说用于投资或者是用于购买相关的物品借条,是否写借款用途,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一份严谨的借条应该写上借款的用途。 借条书写时通常有以下内容: 第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


·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办没有借条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


·欠钱还不起怎么办
      欠钱还不起怎么办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我们发现在很多时候债务人还不起债了往往都是因为所欠的钱太多了,但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直接允许其不还债的话,势必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这是对债权人不利的。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要是债务人欠钱还不起怎么办?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欠钱...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自己所编辑的内容,才可有效;3.必须是由出借人自己亲自发出的,才可有效;4.发送此条短信的手机号必须是归借款人所有的;5.这条短信没有...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遗嘱中关于股权的分配时有效的,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债券之中公司债券为比较常见的债券。为了公司获取公司的发展获取资金,公司往往会使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以下我们就对不属于公...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是“可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该债券不上市,也不公开募集资金,则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但如果要公开募集,则必须是上市公司。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类别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