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存在着资金不够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会有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的行为,这时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就形成了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借别人的钱,有可能是别人来借我们的钱。那么当别人借我们的钱之后,却迟迟不肯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追讨债务呢?首先,我们需要进行明确的是在,当初我们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时候是否有签署有借据借条。借据或者借条上是否对于还款日期进行了规定,如果借条上明确写明了还款的日期,那么,在这个日期到来之前,我们是不可以进行主张追讨债务的。只有当还款日期到来之后,才可以进行追讨债务。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第二,如果我们在签订借据借条知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我们可以随时主张要求对方偿还债务,此时对方应当及时偿还我们的债务,如果对方不及时进行偿还的话,我们可以选择诉讼,向法院起诉来追偿债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下列几点:1、一定要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之后进行的诉讼,虽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对方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的话,那么将导致起诉方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所以,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所以一定要在诉讼时效还没有经过的时候,进行诉讼,者将直接阻断对方的诉讼时效的抗辩,这是保障诉讼成功的有效手段。2、是时刻关注债务人的资金流向。债务人的大额资金流向一定要注意,防止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进而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出现。当事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进行资金转移的行为的,可以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3、关注债务人的动向,看债务人是否有不偿还债务的倾向,以及债务人会不会“跑路”。追讨债务的时候,我们采取的有效方法可以由以下几种,1、有效的利用第三方公权力。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向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提供相应的证据。在法院进行诉讼,主要看的是证据的,证据充足胜诉的几率就大一些。2、利用公关方法来进行追讨债务。公关的方法实质上就是,自己进行一套有目的,有计划的催收行为来改变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态度。当然,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注意。手段和方式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3、多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这样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计算,有时也可以方便我们取证。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


·别人欠钱不还还不回信息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不回信息怎么办?债务人这种赖账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的介入,可以运用国家强制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考虑起诉对方。收集好证据,走司法途径维权,现在没有财产不代表以后没有财产,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方法后仍未查到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经过法院判...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人们向他人借钱时都会写一张借条,在借条中注明借款的金额。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它可以证明与对方的借款关系,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凭借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借条范本,相信对您会有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需要在提交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时候采取进行质押登记。 二、 存单质押登记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存单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应收账款,如果这些应收账款不能在短时间内收回来,这时候就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一些企业中是很常见的,那么法律规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代位权次债务人之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代位权次债务人之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能否处分其债权 对于这个问题,有否定和肯定两种观点。持否定观点的主要是代位权制度起源国--法国的学者。他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不是强制执行措施,因此债务人对于其债权的处分不应当受到代位权行使的限制,债...


·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
      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借款借条样板是怎么样的? 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可以向公安法制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再不行的话,可以做出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派出所不作为也可以一并提起要求债务...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份公司上市就是为了融资的需要,其上市后如果开展并购业务的话会需要大量资金,此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和发生公司债券的方式再融资。那么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下面我们就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您简单谈下这方面的知识。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