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关于扶养费的支付周期以及金额问题需要双方协商好,一次性存好的方式如果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就是合理的做法。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的抚养费是需要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履行支付的责任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于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以及周期都是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的。在不违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就扶养费的给付问题达成一致,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3、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4、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5、对夫妻之...


·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无论家里面的孩子有几个,如果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些孩子都尚未成年的话,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影响到对子女的抚养。但现在有部分家庭有两个子女,那此时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对...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一、增加抚养费被告不接受怎么办?
      一、增加抚养费被告不接受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通知其工作单位从其工资里面划扣,情节严重的,可以司法拘留。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变更小孩抚养权应该先跟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法定变更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子女的权益,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方有错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方有错会如何判孩子的抚养权也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的离婚中小孩的抚养权判决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还是会根据双方谁更能照顾好孩子为主要的考虑因素进行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所谓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也就是监护人,可是这世界上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人群是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也就是当事人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能父母去世,但是自己又没有结婚,膝下无子的这些人员。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自己又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这部分人员肯定也特别关心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一、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俩立遗嘱应当写明下述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


·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就是夫妻依行政程序结束其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的各个事项均无异议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了。那么准备离婚的夫妻怎么登记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实践中,因为婚姻家庭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而此时要想对这些纠纷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那究竟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