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一、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
其实严格从法律上讲,离退休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不再依靠土地,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征地补偿款,除非当地村(组)民会议决定给予。
二、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p="">
(二)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p="">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相关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由上文可见,关于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的问题,我们给出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除非村集体开会决定同意。如果经过村集体决定同意的话,可以按照上述关于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来对其进行相关的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一年后不续签不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一年后不续签不辞退怎么办?1、劳动合同一年后不续签不辞退劳动者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续签事宜,若是单位以各种借口推辞签署合同的期限,也不明确表示会辞退职员的,那么职员可以继续呆在公司,此时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每月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若之后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职员可以采取...


·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维权方法?
      您在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几个奇葩老板,其中比较令人痛恨的就是殴打员工的老板,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倘若真的不幸,工作中遇到了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又有什么规定,能保护员工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老板殴打员工所触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形 在日...


·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劳动者因故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关系时,需提前向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对于提前多久递交申请,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也有明确规定,而且辞职者也有义务与接替者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迟迟不审批辞职申请,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


·半月板撕裂的工伤认定属于哪一级别?
      在工作中受点小伤是很常见的现象,半月板撕裂就是其中一种,半月板撕裂是一种常见的运动创伤,在一些高强度工作中很容易受这种小伤,但是很多人对于这种小伤属于工伤吗总感到疑惑,我们就马上为您解答,并对半月板撕裂的工伤认定属于哪一级别做出判断。半月板撕裂的工伤认定属于哪一级别工伤致一腿膝盖...


·上班两天被辞退有工资吗
      上班两天被辞退有工资吗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


·认定工伤的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薪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行业。所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 甲方:_____...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一、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专利代理人应当从下述三个方面去理解审查意见: (1)明确审查员实质审查后对该申请总体倾向性意见。 前面已经指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分成肯定性、否定性和不定性三类结论意见。因而,通过阅...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