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追索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追索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进行追索。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裂,往往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离婚之后涉及到关于孩子抚养费等问题,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通常情况下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保障孩子的享有一定的权利。

·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怎样起诉?
      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怎样起诉? 一、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第一,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已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法...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 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人民...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


·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不干涉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建立的同居关系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日后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那到底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


·离婚协议附带孩子抚养权问题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不能感情用事,在法治社会中,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自己的问题,问题有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依法解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离婚问题也要走法律程序,那离婚协议附带孩子抚养权问题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


·是不是净身出户也没抚养权吗
      关于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是有两种选择呈现在当事人面前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显然比诉讼离婚的流程上更为简单一些,但是其也涉及到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抚养权的划分。那么,是不是净身出户也没抚养权吗?下面就让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抚养权的含义以及归属 抚养权是指...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一、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应该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否则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可以拥有一定的探视权,那么要是其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疑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并告诉你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