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单位安排加班没工资怎么办

单位安排加班没工资怎么办加班不给付加班费的:建议劳动者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劳动者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录,这样至少你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二、不付加班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之后,就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其加班费。除非是在周末安排加班的,而之后单位又安排进行了补休,这一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员工加班费。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如果本身就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而不是单位组织安排,那么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人防工程在我国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在战时主要是将老百姓转入地下,对老百姓起到一定的空中袭击的防护作用,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就担当一般的防护措施,这样的转换我们一般称之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那么,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每天都有可能会接触到工程合约,所以在是会主义市场上,每天都有工人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对于就读于建筑专业额度朋友来说,掌握工程质量概念是其必修课,但是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不知道什么是工程质量,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


·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一、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关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每年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基本...


·工伤鉴定书丢了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总所周知,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免不了会受到伤害,我国法院对其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且在工伤法中依法规定对其进行赔偿,但赔偿的条件是需要工伤鉴定书,如果劳动者工伤鉴定书丢了单位不赔偿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 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


·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怎么赔偿
      一、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 如果指功受影响,手指筋断了算十级工伤。 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 二、怎么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内容、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工资的问题,而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也应作出具体的说明,那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 合同中要如实约...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协商 《劳动法》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 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