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卡中的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呢?是当事人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以下来做简要回答: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被法律界称为二十四条超级大补丁的法释(2018)2号,针对夫妻双方就财产债务等纠纷问题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前后始终之间产生的经济债务责任划分,解决了从法律角度如何裁定债务归属的问题和情况。简单概括《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前三条的规定:1、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此类型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且法院需提供支持。3、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非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法院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法院应提供支持。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几种情况的简要概括:1、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或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相应的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发生在婚前,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还债义务,但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3、在夫妻双方正常婚姻期间,如果有被第三人所知道的事先约定,如各自财产及债务由各自担责的,那么信用卡债务则由卡主一方当事人独自偿还。4、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但信用卡债务曾用于夫妻中一方当事人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的,则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当还债责任。5、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用于处形成了夫妻共同可支配的财产的,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综上所述,信用卡负债还款问题,针对夫妻双方偿还责任十分复杂,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的计算?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的计算?一、个人消费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客户和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二)借款人风险。相关制度缺陷或建设滞后导致银行对借款人风险防范能力大大降低。目前,我国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个人收入现金结算比较普遍, 非现金结算少, 而且...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


·夫妻可以一起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共同贷款。贷款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具体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不同的城市贷款的额度不同,但是夫妻双方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比自己贷款的要高,但是贷款金额不会超过自己申请额度的两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确实能够减轻独自一人贷款的压力,但是在会在双方离婚时产生很...


·抵押担保债权余额指什么?
      抵押担保债权余额指什么? 一、抵押权担保债权 (一)抵押权 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务债权关系
      债权在民法中的意义是指请求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权利;而债务在民法中的意义则是指对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义务。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呢?要知道单独债权或者单独债务都是不存在的,也不具备任何意义,债权和债务总是同时产生又同时归于灭亡。债权有几种主要的特点,一是不可以对...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至与债务人有过长期的民事交往与合作,他们或多或少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因此完全有能力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另一些申请人虽然在发生纠纷前...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2)未成...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前必看: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用途购销合同范文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款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