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在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婚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2、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由于债务人是夫妻双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着独特的性质及地位。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以及平等的处分权,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也应该不分份额平等地承担义务,因而夫妻双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所以,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之债。原则上,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后向他人借钱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此时要求借钱是用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并且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否则的话,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不然的话也是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也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这笔债务。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虽然高利贷不被法律所认可,但生活中当事人借高利贷的程序跟一般的借款程序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写借条。话到此处,不少人不免有些疑问,既然我国不允许放高利贷,那写该类借条还有意义吗?从法律角度来讲,究竟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呢?换句话说,高利贷...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


·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
      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一、信用证付款时间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1、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2、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醉酒驾车会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处于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对醉驾处罚,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行政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质保条款,一般有以下条款: 一、保修: 本公司凭随货附上保修单据或直接贴于设备背面上的保修贴纸,提供一年的全免保修服务. 1.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暂时无力偿还 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另一种是借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一、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