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二、离婚抚养费支付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如何防止对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抚养费呢?首先第一点,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夫妻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要孩子而男方要了孩子,这只能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对于女方而言不会因此就可以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在离婚之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条件的话可以一次性支付,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分期支付或者以物折抵的。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外婚姻管辖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


·俗话说男大当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男女青年到了适婚年龄之后,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率的合法夫妻。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后,即可享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对妇女和儿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要怎么登记结婚。婚前检查2003年,强制婚前...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的新婚夫妇,在结婚后不久会签订书面的夫妻忠诚协议。当然,从法律较多来讲,我国是没有这样的协议的,不过要是当事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签订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有的人就会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质疑,那实践中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该怎么认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忠...


·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我国是没有区分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同时也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因而,要是父母分开或者离婚的话,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


·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单方面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么?
      在如今21世纪的快节奏生活中,速食婚姻成为另一种现象级的存在,社会压力,道德感情上的不忠是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若双方协议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孩子归属问题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不想离婚,两人或只是以口头同意离婚。通常单方面提出离婚的两人的离婚愿望很少,而作为想提出解除婚姻关...


·财产孶息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系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实践中,就财产孳息,您认为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财产孶息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存续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此时有可能出现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么,要是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话,此时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如果婚内没有共同财产则可以不用写明。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