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其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转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平时家里面的这些日常开销可能没有必要时时刻刻都向另一半进行报备,但大体原则上,另一半有知情权,一些大的开销也应该尊重另一半的意见。既然自己也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共同财产就没有归配偶一个人处置的这种道理,财产管理上夫妻间一定要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夫妻之间手机算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纷做出判决。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判决书。那么,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子女...


·祖孙之间是否由抚养、赡养义务?
      据《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抚养或者赡养关系的形成应当具备以下条...


·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是多少
      当今社会,家庭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现在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离婚快要成为常态。许多家庭在离婚后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最终对簿公堂,法官将孩子判给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时,另外一方都需向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究竟是怎...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


·应该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
      一方如果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与对方协商变更,而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孩子抚养权。那实践中要是进行协议变更的话,那此时应该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协议变更抚养权?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 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夫妻一方重婚罪成立的
      夫妻一方重婚罪成立的,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商偿还,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


·婚姻的结束
      婚姻的结束,除了两个人的分开生活,还牵扯夫妻的共同财产和抚养权的划分,对于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来说,这两样是争论不断的,特别是在现在的物质社会中,财产的划分是很被看重的。那么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


·离婚案中房改房的处理
      1、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房改房有按照房改房政策取得所有权和尚未取得所有权或仅有使用权这两种类型,离婚时也要分情况处理房改房。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