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开放式基金合同的成立
基金合同为格式合同,其条款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拟订,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是与基金份额购买人协商订立的条款。在募集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众公布合同条款,邀请潜在的投资人加入。而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需要经过三个环节,即认购、确认与缴款。认购是指投资人向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确认是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同意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缴款是指投资人缴纳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自承诺时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就基金合同而方言,基金管理人公开招募基金份额的行为为要约邀请,投资人要求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为要约,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确认投资人的购买要求的行为为新要约,投资人缴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的行为为承诺。因此,本条规定,投资人缴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二、开放式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法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这表明,基金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基金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基金合同根据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载明的基金募集所应符合的要求,是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基金的备案程序,是基金合同生效的必备程序。因此,只有基金募集达到法定条件,并且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才能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基金合同当事人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因此,只有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证监会规定,这些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成立的时候,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基金合同才能生效。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1)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物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2)...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现在是法治社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证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流程的重要一环,风险点也比较多。下面我们简要论述下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双方在合同了履行阶段应该注意什么...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手写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手写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的书写形式而有区别,无论是手写合同,或者是打印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体现,并且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就是合同。 二、手写合同的...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做任何事都需要用到钱,在没钱时大多数人就会选择贷款,但是不知道哪家银行更好就会求助于金融中介服务。那么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呢?又该如何防范纠纷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一)金融居间服务 金融居间业务其实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务的一种,...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在对机电设备进行采购的时候,需要熟知机电设备的性能特性,严格把好质量关,这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签订机电设备购销合同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机电设备购销合同范本来为您做一介绍。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 编号: 签约地点: 供...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转让商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主要有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两种形式。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请您阅读下文了解!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的...


·住宿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一、住宿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法》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合同法》第158条、第191条、第228条、第230条、第...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环境问题是当下的热门话题,如今政策也偏向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众多的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出。相信许多单位都会承接有关绿化的工程项目,那么,一份正式的绿化承包合同应该怎样书写呢?如果您也有相似的问题,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找到的这篇绿化承包合同范本。 ...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合同不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现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保管”行为。一些大型超市或者商场,当事人将物品存入物品保管处,由该保管地方给予保管。其实,这样的行为在事实上构成了一个保管合同,那么,该保管合同何时成立终止?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在以下内容中给您一一解答。 一、保管...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