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三、职责:
1、项目部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
2、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及人员。
3、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四、开工准备阶段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并付诸实施。
3、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4、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5、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6、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无死角,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7、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五、 施工阶段
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3、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土方工程在施工时严格指定地方堆放和弃土,不得随意堆放。
5、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6、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7、施工作业区域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确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8、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部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
9、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0、井道、孔洞、阳台、临边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并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1、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
12、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3、 高层建筑施工中,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14、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了一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您可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方法实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不仅可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还可以维护城市环境,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不续签有没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时,有一个月宽限期,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超过一年视为“...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工伤后除了工作单位及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和抚恤金等,如果正规公司有五险一金的话,其中就有一项是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作为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无可避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很多人身为劳动者却并不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是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自己其实并花费不了多少钱。关于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一、工伤认定...


·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被解除,否则违反约定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被无故解雇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那么,根据维权性法律的规定,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要求公司出...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国多大属于童工范畴?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