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如果拍卖房屋还存在租赁关系,那么会使被拍卖的房屋收益上受损,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其二,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其三,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 让与第三人。特别是租赁物必须以交付承租人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租人才能据此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行使其合同 权利。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因有所限制: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综上所述,对于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但是承租人也有权利申请加入拍卖房屋的活动当中,而且也会对承租人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房屋在拍卖过程中还存在租赁关系的,一般会先和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回迁房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有些时候开发商所修建的楼盘当中包括有一些回迁房,其本身性质和商品房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公民购买的房子属于回迁房的话,在买房的时候就必须要知道在我国购买回迁房如何选房?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花了钱,又买不到合适的房子。 一、在我...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不能简单的交付了房屋要是就算完,这样只会给自身造成损害。而在验房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没有期限的,但是最好尽快办理。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的话,依然是可以进行追讨的,比如说提供相关的录音证据等等。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
      

    公寓当然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当然同地区两者之间比较公寓的物业费也相对较贵。主要表现在公寓有24小时电梯、24小时保安、24小时热水。普通住宅小区却无此标准。而最主要一条是:普通住宅小区一般只做住房之用,而公寓大多...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的相关规定 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 ...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好租房期限后,又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
      离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自由恋爱观念深入人心,不在约束于传统的观念之中。而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经常存在纠纷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办理流程 1、到公证...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买房的事情而苦恼,近期,多地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沈阳的“租售同权”也将被立法推进,那沈阳房产租售同权到底是怎样呢?我们是选择是买房还是租房呢?下面将由带你了解一下。 沈阳房产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沈阳房地产租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