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更改和取消租赁合同,但如果出现上述违法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但如果是出租人存在违法的 情况,那么承租人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合同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其中的约定免责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而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合同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合同免...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销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合同,那么这些合同又属于什么合同,相信各位和我们一样不是很了解。因此,我们今天就在网上整理了一些,关于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以及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 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这是相扶相依的,但是您要知道,合同成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经过双方确认以后,并且已经签字盖章,这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而且合同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合同的...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有一方违约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告诉您怎么解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您是不是以为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期限限制呢,其实《合同法》当中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高期限是几年?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专指债务人而言,其撤销权效力的产生源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法条规定是什么?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法条规定是什么?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法条规定是《合同法》第51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132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


·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否能解除?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否能解除?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不能解除的,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价格等其他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双方的意见达到了统一,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么呢,合同生效呢是指这个成立的合同在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