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时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即赠与物需要进行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因此,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赠与一经撤销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4、可以撤销已公证过的赠与房子的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房地产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地产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承担将房地产赠与对方的义务,而不享有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地产的权利,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与房地产之后,该房地产赠与合同才生效。房地产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就不得再行撤回赠与。

3、房地产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依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其次,该赠与合同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如系涉外房地产赠与,还须认证);最后,房地产赠与和房地产买卖一样,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综上所述,由于房产特殊的性质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的时候以是否登记来界定赠与行为是否完成,而且一旦赠与行为完成是不能撤销的,当然如果发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时是允许撤销的。

·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房产过户您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将房产法律上的主人变成另一个人,这一过程中一般需要缴纳一些费用,那么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告诉您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一、房产过户的方式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三种: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而...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到底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房子贷款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会终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此时可以终止租房合同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⑴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⑵出卖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违法吗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一、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提供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