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年满60周岁,仍具备劳动能力,且实际工作、务工和劳作,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老人,甚至70岁多岁仍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维持生活来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疗和养伤耽误了其劳动时间,必然实际导致其收入减少,如果以其超过60周岁而不支持误工费,不仅与案件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违反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客观上导致案件的处理有失公平。综上所述,对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理应得到支持。二、超过60周岁遭受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不少人认为,一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赔偿的项目里面就不会再涉及到误工费。但其实,关于误工费的判断,并没有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标准。根据规定,虽然老人已经超过了60岁,满足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但其实际还具有劳动能力,而通过自身的劳动能力也取得了对应收入的,那么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纳税者自由职业如何交税的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1、涉嫌醉驾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


·交通事故膝盖下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膝盖下骨折是几级伤残?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的伤害赔偿有: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


·一、醉驾交警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醉驾交警多久移交检察院?? ?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车子被侵占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车辆的索回。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会去考驾照,这就代表,能开车上路的人也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交通违章的数量。而交通违章分为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酒后驾驶,对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逐渐加强。那么,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更全面的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吧! 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押金的,因此一定要验清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过话说回来,在租房交验过程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有哪些要注意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交验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1、内部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 ...


·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一、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