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这个婚姻法上没有严格规定,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登记流程:

1、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四、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有可能上午跟前妻或前夫领的离婚证,下午就可以再跟别人登记再婚了,法律上规定的是只要当事人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登记的条件就行,并没有限制民政局多长时间之内,不能给办理离婚登记的这些人办理再婚登记。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 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一方去了外地的,一般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短...


·离婚怀孕未生小孩抚养费给吗?
      离婚怀孕未生小孩抚养费给吗? 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步就是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文书抬头...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未成年孩子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日后不会共同生活在一起,此时孩子也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自然另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在不能实际照顾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支付抚养费。那我国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 一、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可以在书写诉状时候向法院起诉离婚,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继承人按规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其遗产一般由...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一方因犯罪所负的赔偿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侵权行为必定会产生侵权行为之债,行为人须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刑法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的犯罪行为...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关于新婚姻法的重婚罪处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重婚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但其中的一些情况却是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重婚罪,那之后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要注意,如果因为灾害而逃往外地,出于生存考虑与他人结婚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认定构成重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