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因此,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来看,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其他用地的出让年限:1、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4、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从何时算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了规定,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计算问题却未明确规定,这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和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宗地出让合同)第4条“出让年限,自领取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始日期应当确定为自领取或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之日。三、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注意事项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在缴纳了土地使用税就可以依法使用我国的国有土地,那么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会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的,如果是由省、自治区以及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进行的测定则会根据测定的面积来确定,如果是没有组织进行测量的情况,则会按照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来计算。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1、加强制度建设 打好机制“补丁” 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 ...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为了让城市和农村在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快速发展,政府会相应采取很多种办法来响应,其中征地就是其中一个政策。政府对其进行征地,对这些征收来的土地加以创建、改造,适应社会的发展。原来的主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深...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人们买好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有了这个证,以后买卖的时候才能完成房子过户。您应该对此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应当立即补办,以免给使用上带来麻烦。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土地资源。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现象日益普遍。四川政府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推进城乡经济发展,为了保护土地持有人的权益,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关于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夫妻异地离婚的,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而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同时有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讲述。 一、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不可以;无论是任何项目,都不可以未经司法途径进行强行征收,如果遇到强征,建议及时报警;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您准备的相关...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