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

从上述介绍中想必您也了解到了“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事实上,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类的项目施工是需要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发包,当然,我们的土方工程也属于是工程类的项目之一,自然不能单独发包。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根据现场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俗称的辞职。员工辞职的原因有很多种,很多人都会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自己主动辞职就不会有任何补偿。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公司起诉员工泄密证据不足怎么办?
      公司起诉员工泄密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公司起诉员工泄密证据不足怎么办? 公司起诉员工泄密证据不足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告泄密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案件当事人陈述; (五)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六)保密检查、勘验...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新劳...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劳动者与雇佣单位比起来,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益处的。有时候劳动者会碰到劳动合同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您解答。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使用的,所以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就越发严格,因为劣质的工程后期使用容易发生危险,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呢?...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其中很多的企业的做法是雇佣童工。童工一般都是指在16岁以下的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的话更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雇佣童工不开工资的办法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正式到工作岗位前,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