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房产税征收范围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房产税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企业房产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我们将答案简单总结了一下,企业房产税征收范围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属的房产按照从价计征或者从租计征来收取的税种,同时房产税也只是针对商品房或者是经营性房屋才收取的,普通住房无需缴纳。其计税依据也是以企业所属的房屋房产的计税余值来为基准的。

想了解

·客户无购房资格
      客户无购房资格,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答...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当中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当中,双方都会签订租赁合同来保证整个过程当中的合法有效性,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在合同当中有所体现,当然,这个合同设计的看起来仅仅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这其中还会涉及到国家的交税问题,如果想要定立一个房屋的租赁合同的话,是需要交一定的印花税的,那么这个印花...


·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想必您都听说过期房,但您可能不知道的是,在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且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在房屋交付之前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也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究竟公民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期房实质上就...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本地户籍 一)单身: 1、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 2、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超过3套(含3套),不可购买住房。 二...


·什么人可以按揭买房
      什么人可以按揭买房 贷款资格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一)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在另一方面来说,买房其实对于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


·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时,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模板,然而,我们有没有想过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呢?如果租的房子有家具坏了,门窗坏了,怎么办呢?租得房子有问题该怎么办呢?看看本文您就知道了。 一、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 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


·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
      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就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一方拥有房屋的财产,另一方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故而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需要办理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 一、离婚房产证减配偶...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