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合肥房产纠纷较上年呈上升趋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解决呢?有哪些解决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一些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供您参考使用。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
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
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复审。但对于已生效的判决书,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五种,分别是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行政解决、诉讼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争议。调解解决是指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和解解决。仲裁解决是指在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行政解决是由行政管理部门对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解决方式。诉讼解决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解决方式。

·无证私房买卖合同 无证卖房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吗?
      无证私房买卖合同 无证卖房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吗?不会。合同是确立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常经当事人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不属于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效力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买卖双方就尚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签订的...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
      一、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


·不按约支付房款该怎么解除合同
      实际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对于卖方来讲,肯定是想尽快的获得房款,因此就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要是在一定时间内买方不按约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可以实际解除购房合同。不过此时当事人应该怎么解除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按约支付房款该怎么解除合同 预售合同签订生效后,...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那作为购房者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这方面的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不可以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可以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


·律师能不能办理房产公证手续
      在对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办理公证手续,而此时可以想到的就是找律师来办理。但其实在我国律师是没有权利可以办理公证的,若是要进行房产公证的话,一般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一、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 因为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作不了公证,只有国家公证机关...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积蓄和房产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当将国外的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不想拿...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