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越来越迅速,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然而房产刚需使得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跟房产打交道。那么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房屋纠纷时,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针对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1、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应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房地产纠纷产生后,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哪些房地产纠纷须先行裁决,当事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纠纷,须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当事人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此处理仍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5、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是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原因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房屋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6、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如何写民事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通过的详细介绍,我们基本可以了解到当我们在打房屋纠纷官司时,由于房屋属于大的标的物,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诉讼费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诉讼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填写民事诉讼时要注意一些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通常情况是,结婚的话都会购买一套房屋,这就会导致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将房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


·上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什么?
      上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什么 上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不可以出售,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签后合同可以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


·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
      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商品房合同当中的名字,其实也就是实际购买商品房的人,而日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也是以商品房合同上面的名字为准的。实践中在商品房合同上签字之后最好不要进行变更,若非要更名的话也是可以的,那到底此时该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合...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们马上向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可能会出现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时合同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