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般来说,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生育了孩子的情形,可能会争夺孩子多大抚养权,也存在着双方都想弃养的现象,也有人会想着共同抚养,根据司法规定,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如果可以,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呢?
一、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法律也没有禁止此种现象的发生,但是,为了减少与对方的接触,在离婚之后,一般都是由以上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抚养权。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果孩子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抚养权属于养父母。被收养人成年之前,如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


·社会抚养费江苏是如何征收的?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开放,江苏省也实行了全面二孩政策,允许年轻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可是在一些农村,仍然存在超生现象,对于超生家庭,计生部门会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个省市自主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江苏2017年是如何征收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选择离婚后都需要决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然后另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一般情况都会因为抚养费的数额产生矛盾,不清楚该如何确定给多少抚养费才合适,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有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政府针对社会生活当中,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征收的一种强制性的政收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超生的话,那么多数夫妻都会自觉的将当地收费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的话,那么就必须补交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


·一般申请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夫妻感情破裂后,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一般是因为双方之间先进行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比较复杂的,很多人都对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不太了解。那么一般申请诉讼离婚多久受理?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 一、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在离婚案件中...


·没有事实婚姻的离婚判决怎样办理
      没有事实婚姻的离婚判决怎样办理一般来说,在解除同居生活关系时,双方应首先经协商自愿达成财产的处理协议,协议的内容应不返强制性规定并尊重双方意愿。但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对于处理同居时的财产产生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离...


·增加抚养费用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增加抚养费用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若在离婚的时候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话,那么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女方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那么此时,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